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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8033/2017-8033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5-12 主题词 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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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建立三项机制助推巡察工作

    (1)建立巡察力量统筹机制。按照“一办四组”模式建立专职巡察机构,落实人员编制16个,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统筹遴选40名干部组成巡察工作人才库,解决“谁来干”的问题。(2)建立巡察过程联动机制。编制巡察工作指南和收集问题、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工作流程,对巡察发现问题,及时通过联席会议了解掌握,努力做严做深做细做实,解决“怎么干”的问题。(3)建立巡察结果通报机制。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单位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专人第一时间向有关单位通报巡察结果,实现巡察与纪律审查无缝对接、与组织建设有序对接,解决“干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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