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7-8192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6-20 | 主题词 | 审计 |
(1)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启动向社会公开招标中介机构程序,建成“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中介机构22家,其中:造价咨询机构20家,会计咨询机构2家。(2)中介机构管理实行 “分段负责制”。对从审人员的纪律、制度及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中介机构的任务分配、从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行管理和指导;对委托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3)规范中介机构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以投标确定的标准为上限,同时明确审减率超过5%的效益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中介机构不得向施工方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