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2444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7-07-27 | 发布日期 | 2017-07-31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7〕1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成立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17〕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全面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胡国民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赵 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廷延 市环保局局长
李兴荣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王 彦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余开鑫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彭广林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国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彬 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乔 梁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覃 敏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副局长
王 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勇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丕忠 市农业局副局长
侯 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尚 学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和平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刘咏梅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王武生 市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事务。乔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