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2016年度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广大气办〔2016〕12号)和2016年度我市省级环境空气激励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各县区2016年度燃煤小锅炉完成淘汰并通过验收共27.2蒸吨,现拨付补贴资金27.2万元。各县区财政局收到拨款后,要及时拨付到项目企业。
其中: 青川县 4万元 经开区18万元 利州区 1.2万元 昭化区 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