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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7-3184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8-18 主题词 燃煤锅炉
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度燃煤小锅炉淘汰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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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市2016年度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广大气办〔2016〕12号)和2016年度我市省级环境空气激励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各县区2016年度燃煤小锅炉完成淘汰并通过验收共27.2蒸吨,现拨付补贴资金27.2万元。各县区财政局收到拨款后,要及时拨付到项目企业。 

其中:     青川县 4万元    经开区18万元    利州区 1.2万元    昭化区 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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