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7-909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8-23 | 主题词 | 审计 |
(1)网络审理。以OA系统网络平台为依托,审计组定期将阶段性审计成果电子资料上传至审计项目管理系统,审理人员定期查阅审计组上传的资料,出具阶段性审理意见。(2)书面审理。审计人员通过对报送的纸质资料与工作底稿、审计报告进行对比分析,适时监控被筛选和清理的问题,有效防范审计组网上审理“选择性上报”现象的发生。(3)现场审理。通过现场查阅审计证据资料,提出现场审理的阶段性审理意见,督促审计组及时纠正现场质量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对审计证据不全的及时补充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