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911/2017-223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7-09-13 | 主题词 | 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9月13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70906014 |
广元市利州区清水湾“宝合屠宰厂”(距利州区的饮用水源地不足100米)造成空气和噪声污染,影响周围居民。 |
广元市 |
大气,噪声 |
信访反映广元市利州区清水湾“宝合屠宰厂”实为广元市利州区宝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合公司),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安全村六组,法人代表郭杰,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2555754615R)、生猪定点屠宰证(广府办函〔2013〕7号,定点屠宰代码:B2902010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广利动防合字第20120016号,代码编号:510802401120016)。宝合公司为年屠宰生猪3万头定点屠宰项目,于2010年10月25日通过区环保局环评审批(广利环办函〔2010〕60号),2011年2月15日开工建设,2013年1月28日经区环保局批准投入试生产(广利环办函〔2013〕11号),2017年8月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正处于验收公示阶段。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宝合公司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经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利州区宝轮镇污水收集管网;生产过程中使用一台0.3T物质燃料锅炉,燃烧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生产噪声采取密闭作业、厂房隔音等措施。 |
否 |
责任部门:利州区政府;责任领导:利州区政府副区长 张磊;责任人:梁举坤、张焕学、肖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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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0906022 |
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板石村支部书记滥用职权,利用人工用材林的砍伐指标违规砍伐国有生态林16亩(位于板石村1组),严重破坏生态。 |
广元市 |
生态 |
经调查,信访反映“板石村支部书记”,即时任板石村廉勤委主任常守桃,男,2000年10月至2013年11月任板石村支部书记,2013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板石村廉勤委主任。2015年4月27日,板石村一组村民母开军与木材经营者李奇签订了《人工商品林采伐销售合同》,常守桃持李奇的《委托书》、母开军申请的《昭化区非林业用地林木采伐申请报告》和《农地承包权证》在乡林业站临聘工作人员郭菊萍处办理了小地名“田边地角”的非林业用地《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许可证编号:51081103150427018,采伐株数30株,采伐蓄积4.5立方米,采伐树种为柏树,采伐方式为“四旁树采伐”,该采伐指标不占年度限额。4月30日,常守桃持木材经营者李奇的《委托书》,林权所有者母开军的《林权证》及《广元市昭化区林木采伐申请报告》,通过社、村、乡三级干部签字审核,在乡林业站临聘工作人员郭菊萍处办理了小地名“中榜”、“门当前”的商品材《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2张,其中“中榜”采伐许可证编号:51081103150430008,采伐株数40株,采伐蓄积6.6立方米,采伐树种为柏树,采伐方式为“择伐”;“门当前”采伐许可证编号:51081103150430005,采伐株数40株,采伐蓄积6.6立方米,采伐树种为柏树,采伐方式为“择伐”。2015年5月4日至8日,常守桃组织常正武、常守保等6人对“田边地角”、“中榜”、“门当前”林木实施了采伐。 |
是 |
责任部门:昭化区政府;责任领导:昭化区政府副区长 付健;责任人:张凯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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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0906032 |
广元市经开区盘龙镇新龙村6组“飞机场近空项目”(谐音)粉尘污染严重,噪声很大,环保督察期间关停,担心督察结束后会有反复。 |
广元市 |
噪声,扬尘 |
信访反映“机场近空项目”,实为广元机场终端南山净空整治工程,由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盘龙镇(上石村、新龙村),距广元盘龙机场东端仅1.5公里,因该处山体较高,对飞机起降安全影响较严重,机场净空条件成为广元机场及地区民航运输发展难以逾越的屏障。为提高机场利用率,降低东端起飞爬升梯度,增加客货载量,需对机场跑道东端超高山头进行切削,切削面积约为224亩,土石方开挖约142万立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9亿元。2017年3月24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在召开的七届第14次常务会议上明确将广元盘龙机场净空治理项目纳入抢险救灾应急工程,并于4月底正式进场施工。施工单位为四川天鸿建设有限公司和四川锦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主体工程于8月10日完工。该项目已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2017]401号)、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广环开函[2017]09号)、选址意见批复(广开规建[2017]22号)等相关审批手续。 |
是 |
责任部门: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领导: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李昱隆;责任人:王明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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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0906069 |
广元市旺苍县正源乡辕门村三社桑树店旁边的垃圾库散发恶臭,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
广元市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正源乡辕门村三社桑树店旁边的垃圾库,实为正源乡政府所在地垃圾暂存设施,建成于2015年11月,位于正源乡辕门村三社桑树店,属于封闭式垃圾高台仓。距居民住户约150米,设计容量为10立方米。该垃圾仓服务范围覆盖正源乡场镇的所有居民以及附近辕门村、竹园村部分居民的生活垃圾暂存,服务人口1400余人。该垃圾仓的生活垃圾由旺苍县环卫局转运至旺苍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 |
是 |
责任部门:旺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旺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龚彦文;责任人:贺华、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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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20170906131 |
广元市苍溪县海米亚海鲜牛排自助餐厅按照要求设置净化设施,排水排污达到合格标准,但还是被投诉油烟扰民,被强行停业。该餐厅请求政府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生产。 |
广元市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广元市苍溪县海米亚海鲜城牛排自助餐厅实为苍溪县海米亚自助餐厅(以下简称该餐厅),位于苍溪县陵江镇刘家巷7号,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仲明德,于2016年12月1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824MA62589KXN),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2017年1月13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5108240013392),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2017年3月10日,该餐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01751082400000028)。该餐厅用房是租赁苍溪县国投公司的一楼营业用房,面积802平方米,二楼为苍溪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办公楼,三楼及以上为居民住宅楼,共有住户9户;该餐厅背靠苍溪县城同心广场一侧,同心广场一楼为苍溪县群众工作局群众接待来访中心,二楼为苍溪县环宇旅行社。 |
是 |
责任部门: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淳廷才;责任人:张谦、王文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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