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17-6969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9-21 | 主题词 | 青川县“三渠道”实现贫困群众“居有其所” |
(1)城镇购房安居。对能在城镇住得下、留得住、富得起的农户,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城镇空余房源进行安居。截至目前,共有140户贫困户通过城镇购房实现安居。(2)易地建房安居。对交通不畅、饮水得不到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等区域的贫困群众,积极引导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进行安居,今年计划搬迁203户。(3)现房改造安居。针对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可通过维修加固的农房,积极鼓励通过维修加固进行安居,既可减少政府支出,又可降低群众成本,今年计划改造加固138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