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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7-3234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9-27 主题词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部门决算 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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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诖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7.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

9.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妇联“五大行动”总体部署,坚持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生命线,积极回应妇女关切,强“三性”,去“四化”,改革创新,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1123”广元模式;巾帼建功三大互助会;打造“指尖上”的妇联;创建巾帼脱贫攻坚“N+1”广元模式;着力构建蜂巢型组织和大妇联组织体系;成立家校合作联盟;主办女儿节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秦国英,中国妇女报社社长黄海群,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杨兴平,省妇联主席吴旭等莅临广元调研指导工作。全年在全国、省市媒体上稿200余篇。《五个强化,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再发力》被国务院两纲通讯第3期经验交流板块刊载,《在巾帼脱贫行动中可借鉴推广的共赢思维》一文被中国妇女报妇工论坛刊载;《关于深入推进广元市巾帼创业互助会的发展与思考》、《山区家事纠纷繁杂困境突破探究》等调研文章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省妇联主席吴旭、市委书记王菲、市长邹自景、市委副书记冯磊等领导对市妇联工作分别作出批示。市妇联多次荣获全国妇联先进集体、“母亲邮包”项目优秀实施奖等荣誉,先后多次在全国、全省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亮出妇联旗帜,树立妇联工作品牌

(一)顺应改革发展趋势,努力打造“指尖上”的妇联

今年三月,市妇联以“倾听女性声音,关注女性需求,传播女性文化,聚合女性力量”为中心定位,组建广元市妇联全媒体中心,着力打造“广元媚儿”新媒体品牌,中心下设“两网三微一端一报”即广元妇联网、中国(广元)女儿节官网、“广元妇联”微信、“广元女儿美”微博、“中国广元女儿节”微信、手机APP妇联通云办公平台、《留守儿童报》等多种介质媒体。建立了320人网宣员、网评员、运营人员三支队伍。建立了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机制、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培训机制和全媒体融合四大机制。围绕工作大局,传播党的主张,发出妇联声音,吸引妇女参与,“三微一端”全年推送稿件383篇,总阅读518061次,访问人次297472,粉丝量39015人,连续十个月周榜月榜排行榜居全国市州前50强,名列全省首位,是四川唯一一个连续进入全国市州妇联前列的双微平台,并荣获四川省2016年微政务优秀账号。7月31日,在四川省网络及新媒体工作会上作《集合广元女性 传播广元声音 切实加强新媒体建设》的交流发言。

(二)围绕脱贫攻坚任务,探索建立巾帼脱贫攻坚“N+1”广元模式

组织会员以土地流转、增资扩股、就地务工、技术服务、产业帮扶等手段和方式,新建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和居家灵活就业基地20个、培育全市巾帼致富带头人100余名。采用“合作社+贫困户”、“市场+贫困户”、“协会+贫困户”等方式与贫困妇女结对,帮助销售各类产品10000余吨,助力全市18个乡镇52个特困村产业脱贫,带动500名贫困妇女精准脱贫,选树了金明、周淑香、徐晓兰、王淑娟等一批巾帼扶贫带头人。8月16日,市妇联在全省妇联半年工作会上作全面《构建“N+1”模式  全力助推广元脱贫攻坚》经验交流发言。

(三)创新妇联改革路径,着力构建“大妇联”和蜂巢型组织体系

为适应妇联组织改革发展,积极探索妇联组织新模式,立足农村园区,着力构建“大妇联”组织格局,聚合培育和发展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所涉及的村,将所辖村妇联联合起来成立园区“大妇联”,选举所在乡党委女性委员为主席,园区所在村妇联主席、园区负责人任副主席,各村女性致富带头人等为执委的妇联组织。立足城市社区,着力构建蜂巢型妇联组织体系,将所在社区的居民网格、社区卫生院、社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建成妇女小组,并将妇女小组负责人推选为社区妇联执委,每1—2名执委联系一个基层单位的妇女,形成了“1+x”的社区妇联辐射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妇联的“蜂后”作用,联系带动辖区所有妇女组织和每一名妇女群众,打造“以社区妇联为核心、参与主体多元化、联系服务多样化”的妇建共同体。今年十月,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四川省副省长杨兴平来我市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宋主席调研后指出:园区妇联是将妇联组织建在产业链上的有益探索,是将乡镇妇联服务下沉做实的有效载体,是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的又一种模式,为当地妇女参与园区建设、实现增收致富提供了组织保障,有力促进了园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蜂巢型妇联组织体系打破行政隶属,打破身份限制,构建起纵横交错的组织网络,把区域内各行各业优秀妇女吸纳进来,这样建立起来的妇联有组织、有队伍、有阵地,才有能力为基层妇女姐妹提供多样服务,才是名副其实的“妇女之家”。11月1日,市妇联在全省巾帼脱贫暨基层组织改革现场会上作了《创新举措 搭建平台 壮大基层妇联力量切实为妇女儿童服务》的交流发言。

(四)凝聚家庭教育合力,建立“家校合作联盟”

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关工委和川北幼专共同建立了广元市“家校合作联盟”,发展成员单位20余个,主要以“家校合作”为平台,以“家校共育”为核心,以“五个一”为工作举措,即“建立一个广元网上家长学校、建立一支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立一批家庭教育示范阵地、建立一个广元家庭教育大讲堂、建立一个交流学习平台”,合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家庭文明体系建设。举办“广元市首届家庭教育高峰论坛”,开设广元市和8个县区家风家教微课堂;发挥川北幼专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优势培养家庭教育专业教师服务团队,培养省、市级“幸福使者?母亲课堂”骨干讲师70名;指导注册成立家庭教育学会,开展家庭教育报告会200多场,科学家教进万家、儿童早教、送法进校园、心理辅导等专题活动40多场次,线上授课30余次,全市5万余名家长和学生受益。

二、深化“五大行动”,激发改革发展活力

(一)深化“素质提升行动”,促进女干部全面发展

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女性领导力提升培训班,组织460名女干部参加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幸福使者”、妇联系统岗位培训,组织2000名巾帼致富带头人开展巾帼创新创业、创办你的企业SIYB创业等培训,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广大妇女发展致富的能力。不断充实完善市妇联女后备干部数据库,市委组织部将其中的510名优秀女干部纳入了市本级优秀干部人才库。推荐我市40名女干部进入省级女干部数据库。结合换届,向组织部门推荐80名优秀女干部,提拔使用27人。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比例分别达到19.73%,25.07%,23.14%。市县两级妇联班子共有9人是市、县(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等。评选表扬了一批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最美广元女性”、“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家庭”、“书香少年”等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典型,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妇女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围绕“四个好”目标和法治扶贫工作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在朝天区小安乡龙灯村挂牌了“农民夜校”并启动广元市妇联“巾帼脱贫攻坚行动”——培育好习惯好风气暨法治宣讲活动,全市已宣讲356场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二)深化“巾帼建功行动”,引领妇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市妇联加强对巾帼建功三大互助会的指导,充分发挥互助会的平台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了7个县区分会,发展互助会会员2352人。巾帼农村创业互助会建立了QQ群、微信群,并邀请中科院、农科院、西北农林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的专家在每天固定时段对会员进行在线授课、互动交流、现场技术指导等。目前,会员已在全市建巾帼科技示范基地3个,妇女专业合作组织132家,注册广元优侬、众创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建立“金笑生鲜超市”等直营店3家,家庭农场153家,农业公司18家,电商公司4家。组织30名会员参加中国农博会,签订产销框架协议200余万元。在陕西、成都等地开展了产品推销会,与四川省女企业家协会达成意向性投资协议。会长金明引进了中科院兰州分院蔬菜等农产品保鲜技术,会员边拯引进富硒产品技术,实现了发展成果和资源共享。巾帼城镇女企业家发展互助会,加强校企与互助会之间的合作,在天豪酒店、荣帮集团、花都幼稚园、武曌茶艺馆等建立了4个大学生实训基地,接受500名优秀毕业生参与实践,提升了女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巾帼关爱互助会加大对妇女儿童的维权关爱力度,开通了维权工作绿色通道,对妇女进行法律援助,深入乡村、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和咨询活动300多场次。巾帼建功三大互助会还为特困留守儿童和妇女捐赠了价值15万元的书籍、文体用品等。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创建全国省市巾帼文明岗20个。2016年市妇联向省妇联争取100万元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创业培训基地项目在昭化区实施。全年发放妇女小额贴息贷款3184万元,惠及1000余名妇女。

(三)深化“幸福家庭行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千家万户

联合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总工会、机关工委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家人寄语”和“清廉家风伴我行”演讲活动。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立广元最美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家庭文化摄影展示墙和广元家风馆,展示了历代古训以及我市普通家庭的家规家训,供市民参观学习。组织社区群众传唱《向幸福出发》自创歌曲,深受市民喜爱。承办了四川省全民阅读进家庭——“我爱我家 同悦书香”亲子阅读活动启动仪式,举办了庆“六一”家校共育亲子读书文艺汇演,命名了50所市级“示范家长学校”,为4个社区“妇女之家”、200名家长赠阅书籍2000册,为困难学生发放价值2万多元慰问品。承办四川省“最美家庭”颁奖大会和图片展,来自全国20个省73个市93个县和四川省市州的妇联干部参加活动并受到好评。市妇联表彰20户最美家庭,8户家庭受到全国、省级表彰,田先润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并参加了全国表彰大会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四)深化“巾帼维权行动”,为建设法治广元贡献力量

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和实施依法治市要求,以“三八”维权周、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点为契机,开展 “送法进家庭”、“送法进校园”、法制大讲堂等法律法规宣传,向5万多人发放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及禁毒、防邪防艾、扶贫政策等,在全市评选平安家庭1100户。不断深化妇女儿童“1123”广元模式,建家暴(庇护)求助机构、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机构、家事法庭等96个;充分发挥12338维权热线作用,全年受理信访案件、法律援助案件500件,求助妇女儿童100人次。投入25万元在昭化区等6个乡镇开展网格化信访代理试点工作,有效快捷办理信访案件。先后实施母亲邮包、贫困母亲救助、空中课堂、贝因美奶粉、吉祥烟花助学、HELLO(你好)小孩项目、安康家园、健康免费体检、示范家长学校项目10余个,项目资金达284.62万元,惠及6000余人。

(五)实施强基固本行动,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基础

全面启动村改妇联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实现将“村(社区)妇代会100%改建成村妇联,村(社区)妇联主席 100%进两委,基层妇联组织100% 有工作经费,村(社区)妇联主席工资待遇100% 解决,妇女儿童之家100% 覆盖到村(社区)”5个100%的目标。创建省级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1个;购买广元市国投公司商业开发用房1500平方米用于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市委中心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重点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全面完成了规定动作。以“巾帼心向党”为主题创新开展“六个一”学习教育和“党章党规铭我心”知识竞赛、“金色阳光.幸福成长”随手拍等主题党日和“走基层送温暖”活动30余次。组织全会党员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和党史学习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全体党员围绕“六不”问题清单进行自查整改,强化自身修养。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四个意识”,树立了新时期妇联干部的良好形象。市妇联被评为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创建了共产党员示范岗1个,评选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二)创新举办2016中国(广元)女儿节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自2014年以来,市妇联承担了女儿节筹办工作协调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高起点全方位策划,以“请进来、走出去”开门办节的理念创新活动内容和活动主体,积极探索市场化办节模式,确保组织到位、实施有序、保障有力,为促进大开放大合作、传承历久弥新文化内涵的广元提供了展示平台。先后赴北京、上海、成都、甘肃等地学习交流,在市内邀请各界专家围绕“女性、家庭、责任”等主题多次召开座谈会,精心研究制定2016中国(广元)女儿节总体活动方案和各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高规格、高质量的举办开幕式暨凤舟比赛、首届中华魅力女性高峰论坛、女性购物狂欢节、秋季音乐季系列活动、“相约广元·情定昭化”万人相亲大会、“三天两夜”全球女性免费游、广元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等多类别大型活动,并首次在北京召开女儿节新闻发布会,还承办了全国妇联《中国妇女报》进乡村项目评估暨经验交流会和全省最美家庭表彰活动,市妇联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开通女儿节官网、官微,权威发布女儿节活动项目,及时公布女儿节活动动态,全方位、多视角、多点位宣传,大力营造节日的浓厚氛围,通过媒体预热及相关活动的宣传造势,结合广元旅游营销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示广元发展成果,提升广元城市品牌的影响力。为加大女儿节品牌保护力度,联合市工商局及相关部门通过在全市范围竞选,初步确定广元市广告协会为女儿节商标注册主体。

(三)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认真做好帮扶村的精准脱贫工作,围绕贫困村摘帽的各项目标,抓建设、促发展、强队伍、惠民生。帮助制定发展规划,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与61户贫困户结对共建。争取省妇联、水利、电力等部门和爱心企业、社会人士的支持,筹集资金323万元,用于山坪塘整治维修、农网改造、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和土鸡、生猪、蔬菜、核桃等四大产业发展。开展慰问8次,为800人次贫困群众送去价值56.76万元化肥、种子等农用物资和棉衣棉被等生活物资。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在农民夜校举办讲堂活动30期,引领她们培育“好习惯好风气”,评选各类先进15户。2016年,9户26人实现脱贫。

二、部门概况

我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属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92万元,占100%。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4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9万元,占30.18%;项目支出518.28万元,占69.8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28.6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3.7万元、下降11.34%支出支总计增加296.84万元、增长66.6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6.84万元,增长66.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86万元,占9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2万元,占4.35%;医疗卫生支出8.55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11.54万元,占1.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8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31.44万元,完成预算84.29%;主要原因是省妇女儿童专项资金尚未实施结束,以及市本级当年结转的项目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71.99万元,完成预算52.79%,主要原因是广元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项目建设尚未完成,正在实施过程中;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15万元,完成预算1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73万元,完成预算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92.0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时只是基本支出预算了三公经费,其他项目中未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故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显得比例很高。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39万元,下降17.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万元,下降2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6.0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以及继续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3万元,占7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2万元,占27.3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3万元。主要用于妇女维权、发展、妇儿工委、妇女培训、宣传、扶贫、女儿节活动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440人,共计支出4.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女儿节活动接待费用3.57万元,全国、省妇联来广调研0.75万元元,省社科联来广调研0.03元,省家庭研究会来广调研0.07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8万元,比2015年增加7.03万元,增长38.71%,主要是车改增加了车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万元。主要是项目工作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妇联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国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z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国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国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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