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财投〔2017〕138号,我局以广财投〔2017〕39号文下达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中央补助验收清算资金7000万元,专项用于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
同时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并迅速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