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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84/2017-1044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7-11-07 主题词 办理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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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蒲明友代表:

您好!

您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统筹社会养老发展规划规范医养融合经营行为的建议》(第6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特别是对医养结合这个热点工作的关注。现就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高度重视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实践医养结合模式,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扶持、资源整合、服务保障等举措,扎实推进医养结合,有效促进了我市养老服务业更好发展。截止去年底,我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31家,床位17038张,全市涌现了广元市社会福利院、广元市光荣院、颐康养老院、彩虹养老中心、老年康复中心、德康养老院、仁济颐养中心、福昌养老院、老百姓康养院等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院),深受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及其家属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医疗卫生建设情况。全市目前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3531个(含民营医院和诊所),三甲医院4所,三乙医院5所,三级医院拥有量位居全省前列;实有病床15525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4.99张;卫生技术人员14037人(执业医师4596人、执业助理医师1131人、注册护士4789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52人;村卫生室2432个,乡村医生2823人。健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丰富的药材资源,为医养产业发展提供了配套支撑。

(二)养老服务建设情况。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31个,机构养老床位17038张(公办养老机构99个,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0486张;民办养老机构32个,养老床位6552张);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440个,床位1708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床位数716张,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床位数99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2.21张。

二、我市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积极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近几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201584号)、《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通知》(民发〔201652号)、《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1657号)、《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694号),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都从不同层面出台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目前,广元市民政局和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拟文准备出台《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文件从“广泛宣传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政策、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筹建指导工作、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制度”五个方面明确了我市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方面的具体措施。

(二)设立“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就医。我市先后在市中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内设立老年人就医的“绿色通道”,实现“老年人优先”就诊。

(三)养老机构设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采取在市光荣院设立优抚医院、利州区社会福利中心设立何吴友好医院等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方式,为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康复服务。

(四)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提供养老服务。在市中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进一步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五)选择养老机构、社区日照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试点。机构采取在利州区荣山镇敬老院和镇卫生院等13家农村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区采取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卫生服务站或街道社区卫生站举办养老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便捷的医疗康养服务,如利州区下河街社区的广元市生命阳光养老服务中心,就兼备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站等多项功能。

(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工作我市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各服务团队均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助餐、助洁、助行、助急等医养融合服务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关于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创新医养融合的管理模式”的建议。针对老年人普遍存在慢性病为主,多病共存的特征,医疗和养老脱节的困境成为国家层面的养老难题。我市已建立了以利州区嘉陵街道下河街社区、宝轮镇花园社区为代表的新型医养社区,以长期健康管理为目标,建立起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慢病康复—老年护理”闭环整合型医疗保健体系,为社区老人提供全方位、持续性的医疗健康服务,实现“医”和“养”的高度融合,为日益凸出的养老难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

(二)关于“建立医养融合机构准入制度”的建议。近几年,我市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引导并鼓励养老机构就近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也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对于无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三)关于“提高护理人员专业素质”的建议。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强养老、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在职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一是按规范化培训及在职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抓好护士的“三基”及专科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二是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养,三是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科护理技术水平。四是有计划的选送部分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提高人员专业素质。

(四)关于“拓展医养融合模式”的建议。一是在政策扶持方面。我市积极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目前,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拟文准备出台《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老年人服务的专门机构。二是在布局规划方面。我市合理规划养老医疗服务体系,将老年医疗服务体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为涉老医疗服务体系发展留足空间。三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市教育部门积极引导在地方中、高校从专业设置、师资配备等方面,大力培养养老产业人才。引导川北幼师、利州中专等学校扩大养老管理和医疗护理等涉老专业招生和培养规模,提高预防保健课程在护理学专业教学中的占比和学分,提升学生在老年护理、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水平;四是在建立养老机构保险方面。我市已在市社会福利院等养老机构实行推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该工作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发生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目前我市正在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65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您的建议落实到医养结合发展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快速健康发展。

总之,您的《关于统筹社会养老发展规划规范医养融合经营行为的建议》很好,操作性很强,这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将起着巨大的激励作用。但由于个别工作还正在推进过程中,效果还没有及时凸显,这也将是我们继续努力的方向。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17816

(联系人及电话:石斌  326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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