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39981 | 公文种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7-11-20 | 主题词 | 关于利州区宝轮工业园区纺织大道和宝轮镇清江大道乱倒乱堆垃圾的通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11月14日利州区宝轮工业园区纺织大道路面存在大量白色垃圾和运输车辆抛撒的沙石,临路一侧空地倾倒大量装修垃圾,清江大道清水湾住宅小区(二期)前人行道上堆放渣土,街面清扫保洁不到位,严重影响城乡容貌秩序。市政府决定,对利州区宝轮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利州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广委发〔2017〕14号)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创建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中国最干净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