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4001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7-11-16 | 发布日期 | 2017-11-20 | 文号 | 广府办发〔2017〕125号 |
有效性 | 失效或废止 | 主题词 | 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17〕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