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17-990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11-27 | 主题词 | 大众创业 |
今年以来,该县落实返乡创业系列优惠政策,1-10月,返乡创业人员达543名,同比增加131人,掀起返乡创业“小高潮”。⑴在土地上。采取先租赁后出让(前5年,按照5万/年的平均价位收取土地租金。5年后,由专业评估小组评估,按照土地价值补差价)的灵活方式保障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可将自住房、租借房、临时商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⑵在贷款上。返乡创业人员可申请财政贴息的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和10万元返乡创业分险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可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贷款。同时,设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08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等;对民间资本新注册或规模扩大到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担保贷款额0.2%的比例给予奖励。⑶在培训上。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以不低于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大学生可申请1万元创业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