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4212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17-11-03 发布日期 2017-12-04 文号 广府发〔2017〕41号
有效性 失效或废止 主题词 关于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字号:
打印
解读: 《广元市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广府发〔2017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