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4503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主题词 | 农村 小规模办学水平 |
(1)强化保障。县、区政府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每年按20万元标准保底拨付公用经费,村级校点每年运转经费不少于8万元。提高乡村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使农村小学副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15%,高中级职称比例不低于60%。为每一所农村学校设置一名市、县骨干教师专项指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行职称倾斜政策,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实施“万件桌椅床改善计划”“中小学生热水澡计划”等计划,重点改善学生宿舍、食堂、澡堂等生活设施。探索小规模学校“智慧课堂”“专递课堂”建设,提高小规模学校信息化水平,让农村孩子共享网络优质教育资源。
(2)创新联盟。建立校际联盟,搭建交流平台,每年开展学校管理暨教师研训工作交流会、校长论坛,交流工作新思路和新做法。开展联盟网络微课教学,补齐教育资源短板;联盟教师根据自身需求,设计“订单式”培训方案,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联盟定期召开小小班教学研讨会,分析小小班教学的特点、优势和不足,研讨小小班教学策略,提高教育质量。
(3)县域互动。县区域内的城镇优质名校同3—5所农村小规模学校组成教学互动,实施学校管理、教学资源、教师发展、考核评价“四个一体化”协同发展措施,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