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161/2017-1801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17-12-21 | 主题词 | 《广元市贯彻<四川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37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广元市贯彻《四川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37号)后,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牵头起草了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后正式印发。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框架基本参照四川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八个部分共46项措施,第一部分为推动人口均衡发展,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具体包括三项措施:一是落实全面二孩生育政策新政。二是促进人口分布与主体功能区的协调。三是促进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的协调发展;第二部分为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全面提升人口质量,具体包括三项措施:一是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二是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养。三是提高人口思想道德素质;第三部分为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建设,提升人口综合竞争力,具体包括三项措施:一是提升人力资源支撑能力。二是提升人口就业创业能力。三是提升人口创新发展能力;第四部分为关注重点人群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包括四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二是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三是优化妇女儿童友好型发展环境。四是构建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环境;第五部分为加大幸福家庭建设力度,提高人口保障能力,具体包括三项措施:一是推动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二是推动家庭保障能力建设。三是推动新型家庭文化建设;第六部分为健全人口信息系统,增强宏观决策支撑,具体包括四项措施:一是建立多渠道人口信息采集机制。二是创新人力信息管理体系。三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四是推动人力数据决策应用;第七部分为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提高人口治理能力,具体包括四项措施:一是分类推进人口落户制度。二是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发展。三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完善多元主体的人口协同治理模式;第八部分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