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8032/2017-2998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昭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12-22 | 主题词 | 政务 服务中心 农业 窗口 突出“四减” |
⑴减事项。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事项进行动态清理,承接落实好取消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铺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行政审批,下放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审批事项到乡镇,实现无缝对接,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⑵减前置。对照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进行清理、规范,凡法律无明文要求的一律取消。目前,共取消增殖放流论证等前置条件18项,重新梳理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降低办事成本。⑶减时限。落实“马上办”机制,推行代办制服务,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审批时间更短、速度更快,实现审批提速50%以上。⑷减证明。取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申请书等8项证明事项,窗口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受理条件,审批效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