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17-9199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 主题词 | 环保 |
⑴开展清河行动。落实巡河员、保洁员打捞河面垃圾,设置拦渣网(栅)等设施,全年清理各类河道、渠系23.5公里,清运河面漂浮物、河底淤泥、河道行洪障碍物等5万多吨。⑵开展护岸行动。重点打击河岸周边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全年开展河道巡查18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2起、罚款1960元,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案件3起,拆除侵占河道砂石场5家,拆除整治河道乱搭乱建12处,清除违法种植农作物30余亩。⑶开展净水行动。坚持“工业污水不出园(厂)、种养污水不下河、生活污水必进管”。全年关停整治“小散乱污”企业5家;关闭或搬迁118家养殖户;整治非禁养区 150 户;同时加快河道沿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针对人口密集大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5座。⑷开展保水行动。制定河道岸线绿化实施方案,将沿河30米范围划为河道管护范围,实施种草、植树等绿化工程。所有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房屋建筑、农作物、畜禽养殖场等一切与取水、供水、保水无关的设施全部进行清理、搬迁、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