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8-01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16 | 主题词 | 财力 保障 资金 |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7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的通知》(川财基〔2017〕13号)下达我市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4303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基〔2017〕26号文件分配下达相关县区。其中,利州区4964万、昭化区4911万、朝天区4428万。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各区要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确保县乡政权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顺利推进,以及中央、省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