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18-010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1-31 | 主题词 | 商贸 新春 购物 |
⑴扩大货源。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年货节展销柜台,集中销售本地域特色农产品,并邀请14家中大型超市参加年货节,拓展商品类别。目前,已设置乡镇展台38个,投放特色年货、土特产6大类165个品种;设置超市展台14个,投放烟酒茶糖等商品14大类1200个品种。⑵严把质量。展品进驻年货节前,对参展主体、商品等登记备案,并组建现场巡查抽查小组,在1月30日至2月1日期间每日随机抽取50个展品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予以收缴销毁,且对参展商处500-2000元罚款,将其纳入黑名单,3年内严禁参与年货节等系列展销活动。⑶严控价格。建立市场价格清单,在销售现场设立价格监管小组,采取“自查+举报”方式,鼓励群众进行举报,监督小组每日随机选取15家摊位进行价格比对,一旦发现有高于市场价格的取消其展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