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8032/2018-010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昭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 主题词 | “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实现项目审批大提速 |
(1)申报受理大提速。改变以往企业逐部门提交办理开工或验收申请资料方式,企业只需向项目牵头单位窗口提交一次申报资料,由牵头单位收集各部门所需资料清单,统一告知申报企业,有效避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平均节约时间1天以上。(2)资料审核提速。资料提交给牵头单位后,由牵头单位将资料分发至涉及联合踏勘或联合验收的单位,相关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牵头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反馈意见的视为完备,平均节约时间5天以上。(3)踏勘、验收提速。资料审核过关后,由牵头单位确定现场联合踏勘或验收的时间,并组织各涉及单位参加,相关单位现场反馈意见,并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书,牵头单位根据各单位出具的意见书,整理形成联合踏勘终审或终验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企业,平均节约时间1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