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8-017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3-02 | 主题词 | 农村宴席 |
(1)事前登记。严格执行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50人以上申报制度,宴席举办者和厨师在宴席举办前三日到村(社区)申报(丧宴即日申报),进行双备案,并填写备案登记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对不符合举办条件的下发整改通知,并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2)事中指导。对就餐人数50人至100人的,由参加宴席活动的村组干部对宴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对就餐人数超过100人的,由乡镇食安办和辖区食药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全程现场指导。同时,若现场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立即实行层层上报制度。(3)事后报告。修订完善《朝天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厨师上岗管理、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制度。宴席结束后,举办者和厨师24小时内电话向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宴席桌数、食品安全状况等简要情况,协管员接报后进行汇总登记并5日内向乡镇食安办书面报告情况。目前全区农村宴席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