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823/2018-03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 主题词 | 专项稽查工作 |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广元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稽查工作方案》,决定自3月到4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稽查工作。
此次专项工作将全市城区及乡镇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作为重点区域,将进入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粮、油、肉类及肉制品、水产品等作为重点产品。重点检查,一是农产品销售者经营主体资格、健康证和销售、贮存场所以及设施设备条件情况。二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查验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农产品标签标识等。三是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查验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入场销售者档案、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等情况。
在此次专项工作中发现食用农产品开办者未履行相关义务、销售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及违法经营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动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