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823/2018-03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19 | 主题词 |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
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务必高度注意,不要盲目消费,避免上当受骗。
一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的作用。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不能代替药物,不具备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服用,才能对身体发挥保健作用,千万不能抱有“吃保健食品能治病”的想法,以免误入保健食品消费误区。
二要加强防范意识。对于保健食品商家开出的高价保健食品更要提高警惕,多向子女、亲友或者市有关部门咨询,听听别人的意见,防止被不法商家蒙骗。
三要及时举报违法行为。发现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或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发现经营者有违规违法行为或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 “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