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8-01763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18-04-09 | 发布日期 | 2018-04-24 | 文号 | 广府发〔2018〕9号 |
有效性 | 失效或废止 | 主题词 | 广元市促进科技成果产出转移转化十条措施 |
广府发〔201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促进科技成果产出转移转化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