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8-02260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18-05-10 | 发布日期 | 2018-06-27 | 文号 | 广府发〔2018〕13号 |
有效性 | 失效或废止 | 主题词 | 广元市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标准 |
广府发〔201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