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8-0142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14 | 主题词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16号),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18〕32号文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24万元(已扣除提前下达部分)。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此项补助资金(含已提前下达部分)专项用于支持实施2018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藏区六项民生工程”(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和《四川省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事项,可统筹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等支出。
附件:2018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