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8-065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 主题词 | 苍溪县推行“网格”监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
⑴配强监管人员。在全县100个产业重点村建设村级农产品检测室,在全县1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建设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每个乡镇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员1名,为每个村聘请动物疫病防疫员为协管员,并配备执法取证、样品采集等设施设备。⑵移动互联互通。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功能,为39个乡镇配备“移动巡检箱”,包含GPS定位职能手机、手持打印机,由监管人员携带,进村入户入田检查标准化生产、化肥农药使用情况,并现场上传检查结果。⑶常态抽样检查。定期到生产基地开展农残流动现场检测,在屠宰企业(场)设立瘦肉精检测点,配备专职人员每天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今年来,已开展集中抽样检查12次,检查企业5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