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8-0197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03 | 主题词 | 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6〕44号)要求,根据《广元市卫生计生委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财政代缴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的通知》的补助标准,我局以《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58号)下达2018年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319.86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