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8032/2018-071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昭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主题词 | 财政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挂钩 资金效益 |
⑴明确范围。把区财政专户、区级部门管理的可调配资金和贵商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纳入“挂沟”范围,资金量6.03亿元,新引进入驻未满1年的金融机构不纳入“挂沟”范围。⑵制定细则。每半年金融办依据人行确认的数据资料,对区内各金融机构按100分制进行考评计算得分,重点考核银行投放到区域内的贷款总量、贷款增量、存贷比、服务区域发展4个指标,并根据得分确定资金存放分配比例和额度,经审定后交财政和各资金管理单位执行。⑶严格兑现。对本级自行监管的资金,在收到资金存放分配比例和额度后,财政组织各监管单位在48小时内完成调整。对属于上级监管的社保等资金,及时进行报备申请,批复后24小时完成调整。上半年分别增加存放信用联社、贵商银行资金2.68亿元、1.46亿元,减少存放农业银行、邮储银行资金0.7亿元、0.17亿元,6月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总量比1月增加8.5亿元,增速增长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