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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8-03855 公文种类 通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8-07-30 发布日期 2018-07-30 文号 广府办函〔2018〕78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表扬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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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函〔2018〕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促进责任落实,注重标本兼治,强化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治理,全方位加强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大以上事故“零控制”、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个明显下降”的历史最好成绩,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和监管监察工作名列全省前茅,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表彰为先进单位,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作出了重要贡献。

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广府办发〔2013〕70号)、《广元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广府办发〔2013〕18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苍溪县人民政府等64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切实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预防工作,增添安全措施,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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