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030/2018-0386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8-07-25 发布日期 2018-07-26 文号 广府办发〔2018〕65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号:
打印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