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84/2018-079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主题词 | 广元市抓实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秋季冲刺” |
一是低保救助。实现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3720元/年,对建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兜底家庭认定为A类对象,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的低保兜底家庭认定为B类对象,分别按不低于保障标准的20%和10%增发分类施保金;其他低保兜底家庭认定为C类对象,实行差额发放低保金。1-8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9402万元。
二是残疾救助。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向3.1717万名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按照8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向2.9302万名重度残疾人按照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1-8月,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33.995万元。
三是特困救助。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和照料护理标准,将农村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00元/月、500元/月,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发放补助不低于250元、150元、50元。1-8月,累计发放补助资金581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