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8-0930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10-16 | 主题词 | 苍溪县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调待工作 |
⑴广泛宣传。及时调整辖区内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每人每月增加18元。通过散发物料、公示栏张贴、短信平台推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待遇调整政策家喻户晓。⑵严格认证。严格管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核查享受待遇人员信息,对全县正常领取待遇人员、死亡人员和暂停发放人员进行分类核实,采取数据调度、电话抽查、网络监控等方式,每天对核发人数、资金流向等进行实时监管。目前,全县共确定提标调待人员134946名。⑶按时发放。中央财政提标资金未到位前,该县积极筹措资金2300万元,协调金融服务机构,确保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兑付。截至10月10日,全县累计补发养老金2149.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