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18-095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11-02 | 主题词 | 百姓河长 |
⑴精选河长。打破原有仅干部、党员能出任“河长”原则,在21条河流经过的行政村,选取对河流有特殊感情、距河较近、长期在家的人员担任“百姓河长”,“百姓河长”主要承担巡查和管理破坏河区卫生、水生态环境,向村民宣传爱河护河文明知识、劝导不文明行为等5项任务。目前,已招募“百姓河长”36名,已开展初任培训预计在11月15日后能正式上岗。⑵智慧监管。建立“百姓河长”定期巡河机制,为每名河长安装“河长制”手机APP,针对巡查时发现的非法采砂、非法渔业等问题直接拍照上传至县河长制信息平台,县级部门接到线索后必须限时办结、书面答复、公示公开,实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反馈问题”一站式处理。⑶长效运行。制定“奖惩结合”机制,实行一月一考核,考核按100分制打分,县级部门打分和民主测评分数各占50%。对连续3个月得分60分以下的及时更换,60—75分的再培训、再指导,75—90分给予200元/次奖励,对一年中有10次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终颁发“优秀河长”荣誉证书并积极争取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