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8-0102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11-12 | 主题词 | 苍溪县着力纾解新村环境问题提速乡村振兴 |
⑴“面上有光”聚人。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常态开展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等农村面源污染专项治理,严格禁止垃圾、秸秆燃烧,全面落实河长制,创新探索新村“地长制”,关停整治高污染畜禽养殖场103家。目前,全县新村覆盖区域PM2.5浓度同比下降6.5%,周边水域水质保持Ⅲ类以上。⑵“内里有质”留人。开展“垃圾围村”专项治理,划分10个试点区域,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两分一化”模式推进垃圾分类,新建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67座,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模式。启动污水处理设施三年建设方案,重点解决沿河新村聚居点污水直排问题,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1座、污水管网45公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1%。⑶“循环经济”养人。以新村为试点,在全县146家规模化养殖场配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将农户养殖粪污统收统运,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再将成品有机肥料以低价返销农户,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格局。截至目前,新村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9.8%,创建生态示范养殖场200个,培育新型经营业主142人,人均年收入2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