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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0031/2018-097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1-23 主题词 青川县严把“三关”开展非煤矿山环境整治
青川县严把“三关”开展非煤矿山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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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严把责任关。成立县非煤矿山“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青川县非煤矿山“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1+1+N”的责任队伍(1名县级领导,1名乡镇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的排查、整改、验收逐一评估,巩固整治成果。⑵严把排查关。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涉矿乡镇对全县13家非煤矿山企业和5家探矿企业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建立“散乱污”非煤矿山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排查更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企业信息全面完整。⑶严把整治关。按照“关闭一批、整改一批、入园一批”的原则,关停落后产能煤矿1家、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砖厂2家,并针对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确保“散乱污”非煤矿山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分类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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