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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8-037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12-19 主题词 监管 中心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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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监管中心及反恐训练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得到落实

广元市监管中心及反恐训练基地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市公安局牵头,市县区共同建设的项目,项目包括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含市拘留所、禁毒情报中心)、利州区看守所和市反恐训练基地等三个子项目。

项目建设按照“市县区共建,谁使用、谁受益、谁承担相应建设资金”原则,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该项目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二是市上补助一部分,三是相关县区筹集一部分。经过多方协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形成了该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方案,一是由市级相关部门继续加大争取中省资金力度,争取中省资金需达到4459万元;二是县区按照2016年和2017年平均收戒人数和收押人数所占比例进行分摊,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中,苍溪县485.79万元,旺苍县602.7万元,剑阁县535.9万元,青川县401.8万元,利州区3033.37万元,朝天区925.95万元,昭化区864.04万元,经开区366.45万元。

目前,该项目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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