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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8032/2019-01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昭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1-08 主题词 医疗救助
昭化区兜底线确保医疗救助一个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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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出台《健康扶贫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针对建卡贫困患者经基本医保倾斜报销后的门诊及住院费用救助,同时兼顾对患有11种重大疾病的非贫困患者住院费用的倾斜救助。特殊门诊新办人员当年封顶线按去年健康扶贫标准救助2000元/年/人,次年封顶线按1400元救助,救助比例为90%;特殊门诊按基本医保报销后下余费用的2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封顶线按病种分别确定为3000元至15000元,同患两种(类)及以上特殊门诊的,限享受一种(类),以最高待遇病种为准。⑵出台《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应救尽救、一站办结、救助公开、严格监管的原则,通过区财政统筹、社会募集、对口支援、基金收益等方式,建立保障资金池,针对享受基本医保报销或健康扶贫特殊门诊救助后,卫生扶贫基金单次救助费用在3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卫计、医保联合审查后兑付;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兑付;10万元以上的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救助封顶线为15万元兑付。⑶对有望恢复劳动能力的心脏搭桥、髋关节置换等6个病种,作为劳动力恢复的专项救助项目,通过定点限额兜底救治,实现劳动力恢复贫困患者专项救治“零支付”,截至目前,已有900多名贫困患者通过该工程恢复了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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