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9-05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03-13 | 主题词 |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财政 |
(1)制度保障。2019年拟出台我市《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按10年期内、六大措施化解要求,将化债方案落实到年度、单位和资金来源,严防违约风险。建立债务数据监控、本息支付提示、考核通报和责任倒查4项机制,用好债务动态监控系统,按县区建立还本付息台账,及时动态掌握全市债务动态,将债务情况纳入市对县(区)县域经济考核,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超能力负债问题进行倒查。(2)规范举债。地方政府严格通过在批准的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债,除此方式外的举债行为均被视为违规举债。同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控,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没有制定融资平衡方案、存在违规举债融资的项目,一律不得新批政府投资计划;对在建项目,严禁通过调整概算增加隐性债务。(3)按期化债。将政府债务本息及时足额纳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保障,全市预算安排14.53亿元,同时通过省政府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28亿元,确保完成2019年还本付息任务42.53亿元。按“谁举债谁偿还”原则落实隐性债务还款责任,对2017年7月14日以后新增的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逐项落实方案,确保市级8年内、县区10年内完成化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