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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8032/2019-027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昭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4-08 主题词 昭化区坚持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
昭化区坚持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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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完善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林动态管理机制,在不影响整体生态功能、保持公益林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允许按程序对承包到户的公益林进行调整完善。(2)强化公益林补偿政策兑现落实。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起源商品林管护国家补助政策。加大林权纠纷化解力度,区划与确权林种不一致的要及时予以整改,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林权权利人。(3)科学经营公益林。严格管理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在确保整体生态功能不被破坏的前提下,科学适度开展非一级国家级公益林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4)放活人工商品林经营。开展集中采伐、联合采伐等林木采伐改革试点,降低森林经营成本。完善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更新管理制度,加大人工商品林幼林抚育力度,大力推进以择伐、渐伐的方式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培育大径级材,提高林地产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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