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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9-01727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19-04-01 发布日期 2019-04-02 文号 广府发〔2019〕7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广元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元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与2022年1月16日失效,见广府发〔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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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广元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解读

广府发〔20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我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原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要求制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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