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9-01735 | 公文种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9-02-15 | 发布日期 | 2019-02-15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9〕2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扬2018年度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 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扬2018年度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
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广府办函〔2019〕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剑阁县人民政府、旺苍县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朝天区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为2018年度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彭清华书记来广调研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推进机构改革稳步过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统筹抓好资源保护和资源利用,严格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服务,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能力,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全力推动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