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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63254223/2019-01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19-05-14 主题词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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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

    1、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二段30号

    2、邮政编码:628017

    3、电话号码:(0839)3275592

    4、传真号码:(0839)3275592

    5、网站地址:http://cgj.cngy.gov.cn/

    6、部门职能: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业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三)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负责公共场所(门前五包)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

      (六)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对以下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违反规划的行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店面、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等违反有关规定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包括挖掘城市道路,设置报刊电话亭、公交路牌、非机动车停放点,占道洗车、修车、汽车美容、废品收购等。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对以下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不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料、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城市限养区犬只管理和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

      (八)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处置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指导县区城市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领导班子

淳廷才  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民族宗教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分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协助局长统筹协调全局相关工作。分管市城管执法支队、机动车停放管理科。

姜绍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环卫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治理。分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除“四害”技术指导站。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市城市管理警察支队支队长。负责市城管警察支队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分管市城管警察支队、局政策法规科。

陈开先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机关管理、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信息化建设;负责财务收支管理、固定资产、装备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宣传、舆情管控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装备科、宣传监测中心。

胥顺民    局党委委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群团、精神文明;负责政风行风、行政效能;负责脱贫攻坚;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分管局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局党委委员。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执法监督;负责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管理;协助贺云同志分管市城管执法支队工作。分管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


       8、内设科室、负责人及电话


名    称

负责人

电话(及传真)

办公室

王凌云

3275592(传真3275592)

财务装备科

李晏

3275618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申建强

3275512

执法监督科

江畅

3275685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

闵正华

3267382

人事科

陆佳

3275515

局机关党办

李中军

3275298 


       

      9、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负责人

电话(及传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3275680

市城市管理警察支队

  

3275659


 市城市管理宣传监测中心
(除四害技术指导站)


3308553

 市火车站站前管理办公室

  

 市城区广场管理处

  

3267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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