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4032/2019-040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剑阁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5-22 | 主题词 | 剑阁县“三项指标”联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评价 |
(1)“拨付指标”实时兑现。依据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和入库项目,将统筹整合的各类资金与所提取项目精准匹配,将施工进度与拨款进度精准对接,项目开工预拨资金30%,完工拨付至80%,县乡验收后拨付至90%。对未按时完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采取收取违约金、扣除质保金、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予以惩戒。
(2)“使用指标”绩效考评。坚持绩效评价与年度审计“双保险”管理理念。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日常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开展优质工程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分配依据。采取施工方或乡镇自行聘请有资质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县审计局开展年度审计和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进行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完成项目进行严格审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满意指标”阳光透明。将群众呼声较高的住房、增收、基础等项目列为建设重点,畅通神经末梢,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项目实施期间,乡镇、村两级对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进行全面公告公示。通过每户张贴脱贫攻坚精准监督廉心卡,设置投诉举报热线,以及各级的巡察督查、明察暗访和每年4期的《问政剑阁》,对群众不满意工程进行通报、曝光,督促整改,增强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