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19-042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5-28 | 主题词 | 民政 优抚 |
⑴着力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园、进校园”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协调公安、城管、社区等职能部门协同做好寻讨工作,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⑵着力进行劝导救助。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寻查劝导工作,做到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恶劣天气期间及时救助,实现对符合条件救助对象救助率达100%。⑶着力加强源头防控。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先救治、再救助,积极协调对其进行生活照料、妥善安置,防止其因生活困难再度外出流浪。⑷着力做好托养工作。全力做好滞留流浪人员寻亲无果、救助保护、日间照料、站外托养管理等工作。采取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信息、采集DNA血样入库等,实现亲人主动上门认领。确实无人认领的按照托养程序进行落户、办理身份证、社保卡和集中供养等全方位包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