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19-065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主题词 | 青川县多举措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 |
⑴严把农户农机购置审批关。在农机购置户办理申请登记时,根据农技部门签署意见,严格审核并登记造册,将补贴对象各项信息在当地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⑵严格执行购置农机验收。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农业部门对农机户购置的农机进行检查核对,对违反规定的取消购置补贴资格且不予兑现补助资金。⑶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符合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现的农户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及时兑付给购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