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41/2019-010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9-09-18 | 主题词 | 我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
为认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近日我市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一是明确申领对象。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二是明确补贴标准。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分别按照高级2000元、中级1500元、初级1000元执行。证书未标注等级或未分等级的,按我省可聘任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三是明确工作方式。证书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联网查询等方式核查,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补贴资金从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