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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121/2019-0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 2019-09-26 主题词 决算公示
广元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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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广元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和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协助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市总工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次全会、市委七届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四大部署要求聚焦实施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维权为主线、以职工为根本、以改革为动力的工作思路,务实,开拓创新,为推动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作出了工会积极贡献,出色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总工会再次荣获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市州工会综合目标考核位居第名,被省总评为目标考核特等奖再获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总工会下属二级单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无纳入广元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54.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17万元,下降10.30%。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离退休干部中死亡1人,财政下达死亡抚恤指标资金14.35万元,2018年无此项目;二是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5.23万元并用于支付上年应付未付款项,2018年无此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5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万元,占18.11%;项目支出700.08万元,占81.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4.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17万元,下降10.30%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离退休干部中死亡1人,财政下达死亡抚恤指标资金14.35万元,2018年无此项目;二是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5.23万元并用于支付上年应付未付款项,2018年无此项目。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8.17万元,下降10.30%。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离退休干部中死亡1人,财政下达死亡抚恤指标资金14.35万元,2018年无此项目;二是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5.23万元并用于支付上年应付未付款项,2018年无此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3.28万元,占82.2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62万元,占10.13%;医疗卫生支出26.78万元,占3.13%;住房保障支出38.20万元,占4.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54.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0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8.20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8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工会行政运行费用由自身解决,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总工会严格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组成员、各业务部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未发现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从整体情况来看,市总工会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所有项目均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组织实施,同时强化了“事前报告、事前监督和事后评估”流程,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发生,做到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职工帮扶”“劳模补助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困难职工帮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7.28万元,执行数为23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困难职工、农民工生活状况得到缓解,使其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扶,充分发挥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因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的制约,未能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职工家庭,逐一走访和核对困难职工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广泛开展困难职工调研。组织人员开展走访调查,深入到企事业和一线单位对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真实情况,为做好帮扶工作打好基础。

2.“劳模资金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62.80万元,执行数为46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劳模特殊困难帮扶、劳模慰问、劳模体检、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为全国、省、市劳模生活、医疗和疗休养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提高了其生活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沟通渠道单一,个别劳模的个人信息、账号、联系方式等未及时更新,导致下拨到县区的劳模资金存在未及时使用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利用媒体宣传、组织培训、下基层等方式加大对劳模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劳模人员对劳模政策的熟知度,拓展沟通渠道,与劳模及时沟通,实时获取相关信息,力求资金发放及时准确,保障劳模的基本权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劳模资金补助

预算单位

广元市总工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62.80万元

执行数:

462.8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62.8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62.80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劳模特殊困难帮扶、劳模慰问、劳模体检、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为全国、省、市劳模生活、医疗和疗休养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提高了其生活水平。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劳模特殊困难帮扶、劳模慰问、劳模体检、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为全国、省、市劳模生活、医疗和疗休养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提高了其生活水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困难劳模人数

340人

340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2:劳模疗休养人数

60人

62人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2: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底

2018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劳模开展工作的促进作用

≥80%

≥8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2:对劳模身心健康的促进作用

有利于劳模有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

有利于劳模有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2:使用年限

坚持每年使用

坚持每年使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劳模满意度

≥90%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职工帮扶

预算单位

广元市总工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37.28万元

执行数:

237.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37.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37.28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使困难职工、农民工生活状况得到缓解,使其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扶,充分发挥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

使困难职工、农民工生活状况得到缓解,使其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扶,充分发挥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帮扶困难职工人数

250人

278人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2:帮扶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底

2018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困难职工帮扶覆盖率

≥80%

≥8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2:使用年限

坚持每年使用

坚持每年使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受助企业困难职工满意度

≥95%

≥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总工会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劳模资金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困难职工帮扶”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劳模资金补助”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广元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工会行政运行费用由自身解决,财政未纳入预算,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和政府采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广元市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元市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工会事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物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土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总工会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的留成、上级工会专项经费补助、市财政对市总工会的拨款等。编报2018年经费预算的部室共11个,分别是:组宣部、保障部、经济部、法律部、机关党委办、机关工会、驻村工作队、财务部、经审办、办公室、工人文化宫。

(二)机构职能。

广元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和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

2.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4.协助各县区党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县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县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市直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5.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全省和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省总工会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和全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总机关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市工人文化宫)1个;市编委核定市总机关编制23名(含行政编4名、参公事业编17名、工勤编2名),目前在编干部职工23人。按照省总有关规定,市总机关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3人;核定市工人文化宫编制11人,目前在编人员8人。现有离退休人员共47人,其中:市总机关32人(含离休1人,退休31人);市工人文化宫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广元市总工会2018年收入85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88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万元,占18.11%;项目支出700.08万元,占81.8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广元市总工会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和执行、预算支出控制与执行等工作,使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主要情况如下:

1.充分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劳模资金补助预算462.80万元,该资金的使用有效推动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劳模特殊困难帮扶、劳模慰问、劳模体检、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为全国、省、市劳模生活、医疗和疗休养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提高了其生活水平。一年来,我单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荐命名省五一劳动奖状” 1个、五一劳动奖章” 3 名、工人先锋号” 3个。加强劳模关爱服务,足额发放劳模 三金,认真落实好全总、省总组织的劳模休养,先后组织60名市级以上劳模分两批次共赴吉林、杭州等地疗休养。组织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宣传报道15名市级以上劳模代表的先进典型事迹。各级工会通过走访慰问劳模、组织健康体检、安排短期休养、发放劳模津贴等多种形式,不断创新劳模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形成了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聚焦美好生活向往,竭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2018年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预算462.80万元,该资金的使用缓解了困难职工、农民工生活状况,充分发挥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使其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扶。一是深化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深入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建档、精准帮扶。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阳光就业携进行动等专项行动,举办汽车维修、烹饪、种养殖等实用技能技术培训等。二是做靓做优四季送活动品牌。职工办实事项目越做越实,超额完成省、市下达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广元市总工会根据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省总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一是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二是制度执行总体有效,各项工作质量较上年有显著提高;三是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导致经费不足:绩效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不足。

3.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2018年劳模资金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劳模资金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62.80万元,执行数为46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劳模特殊困难帮扶、劳模慰问、劳模体检、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为全国、省、市劳模生活、医疗和疗休养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提高了其生活水平。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劳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先进模范人物的榜样作用,动员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的重要职责。

2、项目管理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2018年下拨我单位劳模资金补助462.80万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单位定时足额发放劳模 “三金”、严格落实好全总、省总组织的劳模休养、全面宣传报道劳模代表的先进典型事迹、同时认真开展走访慰问劳模、组织健康体检、安排短期休养、发放劳模津贴等。

3、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指标——数量指标:救助困难劳模人数340人,劳模疗休养人数62人。

项目完成指标——时效指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对劳模开展工作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劳模有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劳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信息沟通渠道单一,个别劳模的个人信息、账号、联系方式等未及时更新,导致下拨到县区的劳模资金有未及时使用的现象。

四、相关措施建议

通过利用媒体宣传、组织培训、下基层等方式加大对劳模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劳模人员对劳模政策的熟知度,拓展沟通渠道,与劳模及时沟通,实时获取相关信息,力求资金发放及时准确,保障劳模的基本权益。


2018年困难职工帮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困难职工帮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7.28万元,执行数为23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使困难职工、农民工生活状况得到缓解,充分发挥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使其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扶。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工会承担着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重要职责,其工作领域涉及到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困难职工救助等多个方面,这些都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相关,是工会直接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的一个“窗口”。

设立项目的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送温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总工发〔2006〕54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总工办发〔2006〕35号)等。

3、项目管理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2018年下拨我单位困难职工帮扶资金237.28万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单位竭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主要用于:深入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建档、精准帮扶;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阳光就业携进行动等专项行动,举办汽车维修、烹饪、种养殖等实用技能技术培训等;做靓做优“四季送”活动品牌。

3、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指标——数量指标:帮扶困难职工人数278人。

项目完成指标——时效指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困难职工帮扶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受助企业困难职工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因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的制约,未能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职工家庭,逐一走访和核对困难职工情况。

四、相关措施建议

广泛开展困难职工调研。组织人员开展走访调查,深入到企事业和一线单位对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真实情况,为做好帮扶工作打好基础是规范帮扶工作系统。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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