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510700MB0T5622/2019-030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9-10-15 | 主题词 | 机构设置 |
一、职能职责
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机关事务中心),是广元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县级,保留参公管理。市机关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规划、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办法等,并参与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有关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负责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培训有关工作。
(三)负责市级机关公物仓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运维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调剂调配等有关工作。
(四)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负责拟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修缮计划;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工作。
(五)承担市级公务用车管理涉及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七)参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市交流干部周转房和市青年干部公寓的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
(八)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有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区机关事务服务的业务指导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工作分工。
1.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工作方面。市机关事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核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调剂、处置和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配置、处置事项;在市财政局的协助下做好市级机关公物仓管理工作。
2.公务用车工作方面。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在广市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包车)服务机构的评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更新和购置经费提出建议。
3.机关运行成本工作方面。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市级相关部门运行成本调查统计报表收集及汇总,由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做好复核工作。
二、班子成员(领导简介)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信息宣传、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等部门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廉政建设、绩效管理、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综治等工作。
电话:3260006。
(二)资产科。按规定参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拟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登记、调剂、处置核查工作;参与固定资产的购置、建设和维修计划编制申报及实施;承担办公用房规划编制、权属登记、配置处置、维修审核及台账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物仓建设。
电话:3262220。
(三)公共机构节能科。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相关工作,做好节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能源消耗定额标准,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关牵头工作。
电话:3263337。
(四)机关服务科。负责市级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车辆统筹、调派等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级公务用车标识化、信息化管理和保险、加油、维修“三定点”工作;负责在广市级单位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企业定点工作;做好市交流干部周转房和市青年干部公寓服务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标准,组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培训工作。
电话:3260032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北段2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3260006 传真:3260006